一切起因於一個該死的解夢課程。

 

事情是這樣的,我跟老師講了自己的夢境,內容是帶了一個之前喜歡的女生到基隆,整個夢的畫面就是她走在我前面,然後一直回頭看我,最後結束是在家樓下-我正準備帶她回家的時候。

結果恐怖的老師,就先問我女生在我心中的感覺是甚麼,我回答她在我的感覺是內心有點陰暗,接著他問我那個女生有甚麼特質是我很欣賞的,很想擁有的。我想了一下就回答說,可能是她頗能交際的那一面吧?

接著老師開始分析,我在那個女生身上找到跟我自己一樣的特質,所以接近、想追求,接著在她身上發現她善於交際的那一面,想把他那一面成為我個性的一部分,這是我潛意識想要做的。

我在追求的,是一個我心目中的形象,跟我有同樣的心,卻又我沒有的特質。

這句話讓我想了好久好久,我回頭檢視跟她的相處,她的許多個性其實都是我不喜歡的,但我卻常常故意省略掉這一點,讓我繼續保有喜歡她的心,這一部分讓我可以自在的愛她。

愛一個人不知道是喜歡她的全部比較正確、還是愛她的一小部分然後容忍她的其它更有愛?常常想著,照顧一個人照顧到不喜歡她,還是順著自己的個性繼續照顧她,這樣好嗎?會不會害了自己還不自覺,但我在跟她聊天的時候也認識了她內心的一部分,我總想說,不管愛不愛、想不想再一起,順著感覺走下去總想知道會不會有不一樣的好發展。

愛一個人慢慢學習到,愛不是一個是非題,愛是一個申論題,自己對自己作答的申論題。

喜歡一個人或許可以用圈叉去作答,再補一個簡單的說明。喜歡她,因為她可愛。

或者是簡單的說明,加一點內心的描述。喜歡她的可愛,這一點讓我好想緊緊擁抱她。

愛一個人,因為是寫給自己,我會定義的嚴苛一點。應該是要更多證明、更多舉例的。

愛上她,因為她的笑容真的讓我臉部神經失去意識。

愛上她,因為她的聲音到現在都記得好清楚,好肯定會記得她的聲音,是因為耳朵知道一直REPEAT這個聲音好幾百遍也不會膩。

愛上她,因為她跟我講了她家裡的事,她有跟我一樣的過去,讓我很想擁抱她,跟她說做惡夢的夜晚,有一個人很想在妳身邊握緊妳的肩膀,告訴妳他會永遠陪在妳身邊,不管我們是甚麼。

愛上她,絕對有一部分是因為跟她聊天,跟她講話讓我很想頭貼這頭,告訴她我想研究一件事,當我們眉毛碰著眉毛、鼻子碰著鼻子、顴骨碰著顴骨,用不到十公分的距離聽你說話是甚麼感覺

發現沒有那麼愛她,是因為開始發現在她眼裡沒那麼特別,好像把自己之於她看得太重要了。

發現沒有那麼愛她,是因為聊天開始有許多不認同的地方,但沒講,忍下來。

發現為了照顧她,好像是種不好意思拒絕的舉動。

發現不好意思拒絕的舉動,又帶有某種衝動,想照顧她的衝動。

我想照顧她跟我愛它可以畫上等號嗎?

不管了,這樣的一天,帶著對於愛情的死寂感,先過去吧!

愛情,這個題目,我的目標是她、過程是她、但兩個人到不了結尾。

愛情,我想跟她再一起,但無法。我追求她的過程,我追求的似乎是種愛要被人接受的感覺,但我好像忘記找一個人接受我自己最深處的心境。

到不了結尾,這個結局不錯,但其實就像散場的音樂還在播,短時間還是不能把它放完吧!這爛玩意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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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翰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